工作流程 | 具體操作步驟 |
| 1、采購代理部收到《中山市政府采購申請表》傳真件后,由副總經(jīng)理對采購項目進行編號,并登記到《采購項目業(yè)務臺帳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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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、副總經(jīng)理以《采購項目安排表》形式進行采購項目任務下達,由總經(jīng)理或副總經(jīng)理進行任務下達至項目負責人。 3、項目負責人在接到《采購項目安排表》后負責與采購人溝通,確定采購人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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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、項目負責人在接到《采購項目安排表》后,及時與采購人溝通了解采購需求,在3天內(nèi)完成招標文件初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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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、招標文件編制完成后,填寫《招標文件評審會簽記錄》,提交副總經(jīng)理審核,總經(jīng)理簽署審批意見。 6、如采購人、采購辦對招標文件無異議,項目負責人應與采購人以《招標文件終稿確認表》確定最終招標文件。 |
| 7、業(yè)務主辦在確定招標文件終稿后的4小時內(nèi)填寫《信息發(fā)布公告審批表》提交副總經(jīng)理審核,總經(jīng)理簽署審批意見,憑蓋章的信息公告在相關媒體網(wǎng)站上發(fā)布。 |
| 8、業(yè)務業(yè)辦在確定招標文件終稿后的4小時內(nèi)將招標文件打印、裝訂好,然后移交檔案管理員售賣。 9、檔案管理員在招標文件的售賣過程中,要求前來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填寫《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》,并審查購買單位的資格。 10、檔案管理員要做好售賣登記臺帳,并在每天下班之前將售賣標書的金額上繳給財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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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、項目負責人于抽取專家時間的前一天,填寫《評審專家抽取登記表》,注明抽取專家的時間、招標項目名稱、抽取專家的專業(yè)要求及數(shù)量,提交副總經(jīng)理批準。 11、副總經(jīng)理根據(jù)《評審專家抽取登記表》的專家人數(shù)要求,登錄《廣東省政府采購網(wǎng)》的“專家管理系統(tǒng)”進行抽取專家。 12、副總經(jīng)理于開標時間前的30分鐘內(nèi)對抽取的專家名單進行解密,并將抽取專家名單打印出來,必要時則致電專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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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3、接標:規(guī)定的開標時間前的5分鐘,所有開標工作人員、采購人代表、采購監(jiān)督人入席就坐。投標人必須于開標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,并在《投標單位簽到表》上簽名。 14、唱標:開標主持人負責唱標的整個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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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5、評審專家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到達后,直接進入評標室就座,并在《評審專家簽到表》上簽到。 16、評標主持人主持評標會議,宣布評標紀律、評標程序及評標委員會的組成。 17、評標、定標:評標委員會根據(jù)規(guī)定的評審方法進行評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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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8、《中標通知書》或《成交通知書》結果公示期滿后,如投標人等各方無異議,則由項目負責人將《中標通知書》或《成交通知書》按規(guī)定的格式打印出來、蓋章,再轉(zhuǎn)交財務部簽發(fā)。 19、財務部出納在簽發(fā)《中標通知書》或《成交通知書》時,要求中標人必須繳納中標服務費后方可領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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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、中標人須在《中標通知書》發(fā)出后30天內(nèi)與采購人簽訂合同。(項目負責人負責跟蹤、督促合同簽訂情況) |
| 21、項目負責人在開標完成后的3天內(nèi),將采購項目檔案資料按照《政府采購項目檔案歸檔目錄》整理三份(正本三份),經(jīng)副總經(jīng)理審核無誤后,交檔案管理員核對、歸檔。 22、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,由檔案管理員將上一季度的項目檔案(每個采購項目壹份)列好清單,及時報送中山市采購辦簽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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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3、項目完成之后項目負責人須做好項目跟進工作,通過電話回訪,并給采購人發(fā)《服務情況評價表》進行評價。 |